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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赚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致所有人
来源: 浏览次数:14 时间:2026-07-28

所有赚大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致所有人

广东省湖南邵东商会会长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卿爱国主任

——谈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前言:

尊敬的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道商会、广东省湖南邵东商会各位领导、各位特邀嘉宾、商会秘书,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到广东省湖南邵东商会做客、交流。

很荣幸今天能够在这里跟大家分享相关一些普通人容易遇到的法律风险,并讲一些我经手的现实案例,在座的各位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企业家、公司老总们、高管、同行,都是成功人士,是各行业的佼佼者和精英。我们都知道创业不易,其实守业更难,为什么这么多人拥有财富就是几年或十几年没有了?你们想一下为什么没有了?尤其是在我们商人重点涉足的这些领域,市场交易频繁、资金流动密集、政企对接场景多,民事、刑事风险的隐患往往比其他行业更隐蔽、爆发性更强。

商品经济初起时,很多不懂法的企业主能够成功和发财,是冒险家的成功,因为那时法律不完备,敢冒险是成功的捷径。而今日中国法网严密,经常碰触法律底线的人无法长盛不衰。如何能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走得长远,走得稳健,就需要各位企业家们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提前做好防范、规避以及遇到法律风险及时和妥善处理。

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面临很多经济、民事法律、刑事法律风险,因此,有很多企业就忽视了企业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可以说刑事风险比民事风险更可怕,特别要引起重视。当前,企业在不断深化的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不但面临着经营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法律、政治等一系列风险。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完善,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有效提高,很多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法律顾问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一般更多偏重于对经济或者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却疏于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而众多的企业和企业高管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恰恰就是刑事风险,一旦面临刑事风险,一个企业会垮掉。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出现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一旦企业或企业家涉及刑事违法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包括巨额罚款、牢狱之灾甚至企业关闭等后果。与民事法律风险相比,刑事法律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和企业家带来毁灭性打击的后果。如:这5年,多少企业被远洋捕捞,都是财产上亿的企业;湖北前首富兰某在广州涉嫌合同诈骗罪关押4年,最终无罪释放;志高空调创始人李某;雪松控股张某;科龙电器顾某挪用资金罪、诈骗,最终无罪;为了避免这些风险,企业家们一是要认识到刑事法律风险的存在严格遵守与企业相关的刑法规定,要善于借助外脑,重大决策要有专业律师和法律人帮助把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来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声誉三是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有专业人士解决

为了更系统地剖析企业家法律风险,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其根源,进而识别高发领域,最后才能建立起有效的防线。以下内容将从1、普通人和企业家平时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风险

民事方面:

一、关于借款

不要轻易借款给他人用于投资。尤其是亲朋好友之间,投资本身充满不确定性,每个人的风险承受力和判断力不同。一旦亏损,不仅钱难以收回,更可能因为你当初的借款,害对方陷入更深的困境。除非是救急,比如疾病需要用钱,且金额在自身承受范围内,如不还都不影响生活。
    我见过太多悲剧:几万到几千万的借款纠纷太多,反目为仇人;一位商人先后向六位商会会长借款,数额巨大2000-5000财产和产业上去多,最终却血本无归,几位会长的老婆知道后因此抑郁。还有茂名的老板,同学四千万,加上利息,拖垮了自己,也拖垮了同学,最终庭上见;太多了案例
    所以,记住我一句话:无论多亲的关系,借款用于投资,小钱可酌情考虑,大钱一律不能借,有利息、高利息也不能借;要借就找银行


二、关于担保。

千万不要轻易为他人担保。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它意味着帮人承担法律责任。几千、几万或许还能承担,一旦涉及大额,往往就是一个深坑,足以拖垮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企业,绝对不做担保人,除非是你儿子和父亲都要三思


三、关于合伙与合作。

1投资、合伙、合作,发生纠纷的概率非常高70%以上。老话说亲戚不共财,共财不往来,虽不是绝对,却道出了人性与利益交织的复杂。
    选择合伙人,一定要考察其人品、信用与格局。有些人天生重利轻义,过于算计、贪婪,与这类人合作隐患极大,建议不合作,有后患
    合作务必签订权责清晰的合同,最好由专业律师把关,建立监督机制与退出机制。别省小钱吃大亏——免费咨询往往只得到皮毛,律师深入的把控风险值得付费购买专业服务。
    很多企业做大后,十年二十年而一无所有,甚至负债累累,往往就是因为早期合作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缺失。这和医生说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不能吃一样的道理,是生存的基本认知。


四、关于赌博。

小赌或许怡情,哪怕有人耍小名堂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但豪赌必定伤身,更隐藏无数骗局与陷阱赌局之中,尔虞我诈、合谋做局、高科技作弊乃至暴力收数,屡见不鲜。
十赌九骗合谋作局、三吃一、天花板上装监控、监听、收数、放债,多少人因赌企业夸了、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涉黑涉恶收债,湖南衡阳那位曾经的钢材大王从赌场看门马仔到亿万富豪,再到因放贷收数、恐吓他人涉黑涉恶最终走向末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比如:合谋作局、三吃一、天花板上装监控、监听、收数、放债,搞垮一个企业,害了一家几家人。十赌九骗,到后来涉黑明抢。扑克、麻将透视。曾经湖南衡阳的钢材大王;山东籍曾经的赌场看门小马仔200-500一天,到后来的亿万富豪,收数放数,扣车,涉黑、恐吓别人小孩收数。


五、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定距离,无话不说最后关系是不好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1、有目的地接近。

2、关系好要有个度,比如关系好也不借钱,不好更不能借钱,借钱是花钱买仇人。有些人没借钱给他背后就讲坏话,这些人不要走近。

3、关系再好也不能百分百之担保,有时候连自己都信不过。

4、关系再好有什么合同、约定,白纸黑字。

5、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六、做大生意最好有自己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与家庭财产分开;普通合伙风险大,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不能混同。



刑事风险


一、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包括被远洋捕捞的企业)

1、追求利益,明知故犯;

2、法律意识差,触犯刑律;

3、管理疏漏;

4、权力寻租等。

二、企业家涉及刑事法律风险的常见罪名

有学者曾对122位触犯法律的民营企业家所触犯的刑法罪名进行过统计,122位民营企业家共计触犯刑法超过303项罪名,人均2.48项罪名。这303项罪名主要有:诈骗罪、合同诈骗、行贿罪、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黑等等。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1、职务类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等。这类犯罪的核心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权益或廉洁制度。它直接源于企业内部治理失灵和权力监督缺位。

2、资金类犯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类犯罪围绕“资金”展开,发生在企业的融资、交易环节。它往往源于企业巨大的资金压力和对正规融资渠道的逃避,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虚假承诺获取资金。

3、经营类犯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类犯罪;强迫交易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组织、领导传销罪。这类犯罪涉及企业具体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竞争手段,常因企业试图规避行业管制、追求垄断利润或降低成本、欺骗消费者所致。其特点是可能对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广泛影响。

4、涉税类犯罪: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这是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最高发的刑事风险领域之一。直接动机是降低税负成本,但其手段往往简单粗暴,法律风险极高,且极易被税务大数据筛查发现。

5、知识产权类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随着创新驱动和品牌价值凸显,此类风险日益突出。既有故意“搭便车”的侵权,也有因员工跳槽、合作破裂引发的商业秘密纠纷,边界有时比较模糊,需要专业判断。

我们本次讲座,就结合我们经办的一个个与企业家犯罪有关的案例开始讲起以案说法,以案学法。这些案例中很多当事人的经营场景,和我们商人的日常经营高度相似,希望大家能从中找到共鸣、吸取教训。

为了让各位企业家朋友对上述风险有更具体、更深刻的感知,我们将选取几类最高发的罪名,结合真实案例进行剖析,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建议。

6、不要去骗别人,合同诈骗罪、诈骗类;帮人办事、捞人、借钱诈骗(捞人诈骗、帮人找学校读书、找工作、升职,诈骗5010年,我们邵东人在白云区、深圳市都有捞人诈骗案、陆丰帮忙诈骗案,(我们控告的)佛山市、广州天河区、南沙区捞人诈骗;江门办采矿证案、我主办的惠东县毒品案取保候审,幸好不是公职人员和普通人,不然要么是受贿、行贿、诈骗,肯定进去。),

        7防自己被骗,投资理财、老师教炒股、电诈、合伙合作被骗;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常见的法律纠纷就是合同纠纷。不同的交易会面临不同的合同关系,而合同关系中的最大陷阱,就是其中的刑事风险。比如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一些具有欺骗性的行为,就可能会面临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在民营企业家涉刑事案件中是非常高发的。作为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一种,本身经济犯罪案件具有复杂性,犯罪与经济纠纷往往互相交织在一起,这就需要我们能够区分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尤其要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违约、债务纠纷的界限。企业家需要清楚地了解这些行为的定义、违法情节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才能更好的规避和预防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法律风险。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违约的关键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察以下几个关键点: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是否使用了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伪造票据等欺骗手段;收取货物、货款后的去向和用途(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挥霍、隐匿);以及违约后的态度(是积极沟通解决,还是逃匿、失联)。


案例:何某军合同诈骗罪

何某军作为广州市某某捷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明知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仍旧以该公司名义先后与某某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某某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某某迈(中国)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由上述公司为某某捷公司供应共价值人民币600余万元的电脑打印耗材。何某军在公司账面仅有少量存款的情况下,指示其公司财物人员开具了合计人民币388万元的支票给上述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上述公司持支票到银行汇兑时,因某某捷公司账户被冻结且余额不足而遭退票。何某军将上述货物销售后,货款去向不明。后何某军潜逃异地,断绝与被害单位的联系随后公安机关在重庆市将其抓获归案。

后果:何某军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何某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防范建议:企业和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有合同风险意识。从合同的签订到履行,乃至履约完毕后的善后工作,都要进行交易行为管理。尤其要避免欺诈和被欺诈行为,也要注意区分一般合同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

具体操作层面:1. 交易前尽职调查:对首次交易或大额交易的对手方,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涉诉情况和商业信誉。2. 合同条款明确:明确约定标的、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特别是付款节点和方式,避免模糊条款。3. 履行过程留痕:所有沟通、变更、催告尽量采用书面形式(邮件、盖章确认函),并妥善保管。4. 警惕异常交易:对对方提出的明显不符合商业惯例的要求(如大幅让利、支付预付款后急于发货等)保持警惕。5. 出现纠纷及时处理:一旦发生履约争议,应积极协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切忌失联或转移资产,避免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报案。


1、职务类犯罪风险

职务类犯罪也是企业家经常面临的刑事风险。

刑法对职务类犯罪的规制,比较常见的罪名有: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刑法第163条: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4条: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刑法第389条:行贿罪。


比如挪用资金罪,一种很常见的情况:A开公司,一共4个股东,A70%股份,其他3个股东各占10%股份,不参与经营,不领取工资。一天A的一个亲戚来借300万,A于是通知出纳把300万打给了亲戚,用了四个月后,钱如期归还并支付了部分利息。

大部分人认为这件事不算大事,既没有造成损失,还挣了利息。但是我们说,这期间一旦这三个小股东和A有了矛盾,“借钱”这个事就很可能将A送进监狱。依据就是——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防范建议:对于“钱”这个问题上,即便是企业负责人也要注意切勿随意调用企业资金,注意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离,建立内部财务管理机制。尤其是负责经营的股东,在处理一些涉及企业资金的问题时,尽可能得到董事会和其它股东授权同意的证明凭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蒙受不白之冤。

建立有效防火墙:1. 公私账户分离:严格区分公司账户与股东、高管个人账户,公司经营性收支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2. 规范财务审批:建立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的决策流程,必须有书面申请、审批记录和合法凭据。3.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涉及公司资金对外借款、担保、投资等重大事项,必须形成正式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文件。4. 定期审计:引入内部或外部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不合规操作。

我们再举一个职务类犯罪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罪名的案例,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个案例也是我们经办的一个案例。

案例:李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李某系广州某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利用其任职公司负责人之便,在刘某征地补偿项目中,通过增加计算数量等方式帮助刘某多获取政府征地补偿款,以及在广州某养殖公司征收项目评估事项中,为黄某加快评估进度,使得黄某公司尽快获得征地补偿款。事后李某收取刘某、黄某贿送的好处费共60万元。

后果:李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刑事风险不仅来自对外经营,也来自内部职权。企业高管、关键岗位人员(如采购、销售、财务负责人)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同样构成犯罪。企业必须建立反商业贿赂的内控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


2、财税刑事风险

税务风险,可以说几乎是所有企业都会面临的风险。

企业涉税刑事法律风险主要有:刑法第201条:逃税罪;刑法第202条:抗税罪;刑法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之一:虚开发票罪;刑法第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10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案例:刘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东莞市某玩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通过梁某、梁某通过何某、何某通过关某找到某进出口公司,让某进出口公司在与东莞某玩具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某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向东莞某玩具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63张,税款数额合计人民币99万余元。梁某、何某、关某从中收取手续费。被告单位东莞某玩具公司将上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造成国家税款被骗约99万余元。

后果:被告单位东莞某玩具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这个案件老总跟我说:如果判实刑我开厂30多年所有的心血化为乌有,会倾家荡产,估计损失一亿以上,300多工人的补偿、银行的贷款、材料款、违约金、财产贱价拍卖、无法东山再起

防范建议:企业要有依法纳税意识,同时做好财税法律风险的预防和规避。在日常经营结算中,一定要注意发票开具问题,避免大额无真实交易的发票开具和入账。

构建税务合规体系:1. 业务真实性是底线:确保每一张进项、销项发票背后都有真实的货物交割或服务提供,合同、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四流合一2. 聘用专业财税人员:财务人员不仅要懂做账,更要懂税法。建议聘请专业税务顾问或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3. 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利用国家及地方的各类税收优惠、财政返还政策,在合规框架内进行税务筹划,切忌通过违法手段节税4. 妥善处理历史问题:对于企业历史上可能存在的税务瑕疵,应主动咨询专业律师和税务师,评估风险,在稽查来临前寻求合规化解决方案。

另外,除了虚开增值税发票较为常见,

3、融资类刑事风险

融资环节,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刑事风险的一大高发环节。资金不足是多数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常常导致很多民营企业被轻易扼杀的同时,也导致了很多企业为了获取融资而采取违规违法行为方式。通常企业需要通过借贷、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比如银行借贷,可能会涉及“骗取贷款”、“贷款诈骗”、“高利转贷”等刑事风险。比如民间借贷,则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风险。银行人员介绍他人投基金亏了1亿,拿了300多万介绍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案例: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王某实际控制的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收购广州某公司全部股权,变更登记为广州某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王某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广州某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虚假宣称该公司是某央企全资控股的四级子公司等,虚构该公司对外有数千万的应收优质债权,虚假宣称负责提供担保的某公司分别是某央企的二级、三级子公司,并虚设某基金管理公司为受托管理人,通过某资产登记服务公司违规备案登记,将融资产品进行包装对外以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7.6%-8.8%不等年收益率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非法吸收资金逾4769万元。

后果: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防范建议:企业经营者必须悉知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民间借贷中要避免采用公开宣传、承诺回报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情形等等比如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要避免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同时要熟悉各种形式的融资方式或资本运作,在融资项目管理中注入法律刑事风险防控的理念。

4、知识产权刑事风险

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相当于一笔无形资产。科技发展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一些企业也建立了比较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不得不说,绝大部分的企业是没有完善的知产管理体系。从而面临:一个是自己知识产权的流失;一个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比如有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获取了专利保护,国内一些公司事前没有做好调查工作,被诉侵权后往往面临产品的损失,同时还有巨额的赔款。又比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分别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常见罪名: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6条: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防范建议:随着商业国际化竞争愈加激烈,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早搭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的同时,也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三、本人经历一些典型案例,家属或本人没处理好的教训。我总结为两个字:舍得

1、增城区教育局一个领导被抓,他女婿找到我,开出律师费后,他认为自己是本地人,找了检察院和纪委的关系,找律师作用不大,最终判10年,事后我说,你不仅让你岳父坐10年牢,工资损失25万一年,10年加退休10年等于20年共计500万。这个案件最大的失误没有找专业的刑事律师,这个案件完全有机会做到37天出来没事的,家属认为请律师作用不大,一味的相信关系害死人。

2、上海某知名品牌轮胎广州分公司老总,被抓前一年咨询我,也知道公司报案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2300万,我开出律师咨询费后,俩公婆都觉得律师费太高;一年后被抓了,退给公司2300万,后来又来找我担任辩护律师,一切太晚了,我们也不接案件,最终判了10年,这个老总把钱看的太重,另外信任度不高;过于精明,卿爱国律师经常说:舍---得,有舍才有得,没有舍哪有得。

3、恒大地产一高管找过我,不愿意掏律师费,抱着侥幸心理,但最后判9年。

4、北京一国有企业分公司一副老总,还没被抓,第一次过来觉得咨询费贵了,在外咨询好多律师后,3天后又回来委托,经咨询和合规处理最后没事,如果舍不得花律师费,一旦判刑损失不是1000---2000万能衡量的。

5、恒大一保安队长已被抓,当年面临3--5年有期徒刑,最后37天取保候审出来,因为有专业刑事律师相救。(哈尔滨案、白云案、荔湾案,番禺走私、高院多个上诉案)

这些案例血淋淋地揭示了在面对刑事风险时,几种典型且致命的错误心态和行为模式:


1. 关系迷信症:坚信关系能摆平一切法律问题,将希望寄托于非正规渠道,忽视了专业法律程序和技术辩护的力量。在司法责任制和办案终身负责制的今天,关系的空间被极大压缩,且极具不确定性,往往人财两空。


2. 价值衡量失衡:在支付相对有限的律师费与面临自由、事业、家庭幸福毁灭性打击之间,做出了完全错误的成本收益分析。律师费是风险控制的成本,而非消费。案例中,事前咨询或委托的费用,与事后可能避免的数百上千万损失及数年牢狱之灾相比,微不足道。


3. 侥幸拖延心理:认为事情还没那么糟可能查不到我,在风险萌芽期不愿面对,拖延处理,错过了风险化解和危机处置的最佳时机。刑事风险一旦爆发,发展速度极快,黄金救援期(特别是拘留后37天内)转瞬即逝。


4. 专业辨识不足:病急乱投医,咨询不专业的律师或盲目比价,浪费了宝贵时间。刑事辩护是高度专业化的领域,需要律师对刑法、刑诉法、证据规则有精深理解,并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沟通能力。

不要一味相信关系,有法律问题也要相信专业人士,要舍得付出,往往过于精明往往自己吃亏,这也和保健医疗费一样,要有一定预算的,不能省。

四、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途径。

(一)提高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意识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企业家的认知,只有企业家在做出决策时仔细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降低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家应该进行刑事法律培训,不仅关注民商法,也要注重刑法,并认识到刑法不仅是用来惩罚不当行为的,也是用来保障合法权益的,只有认真遵守法律,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二)密切关注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

法律环境是时刻在变化的,企业家应该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只有保持对法律环境的敏感性,企业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刑事法律风险。

)建立注重法律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所有员工所处的企业氛围。如果一个企业,自上而下所有员工都注重日常工作行为合乎法律的重要性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并且结合岗位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了解企业的合规要求,并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那么这个企业就能很好的规避犯罪行为的发生。

)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决定这个企业能否长久发展的灵魂。大多数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的,因此,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经营环节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如重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变动制度和法务处理等制度,并相互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内部的运作和决策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只有严格执行该套制度才能使之有效,企业可以采取由法务部门监督并配合一定惩处的措施,来确保制度的实施,从而有效的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

关键是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很多中小型民企和其法务部门都只注重企业行为的民商事法律风险,而忽略了刑事法律风险,并且不擅长对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因此,应当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开展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使之了解刑事法律风险的特性和危害,同时,专业律师团队可以帮助企业分析和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提供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并定期进行风险防控复查,为民企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提供切实保障重大决策一定要有专业律师把关他们还可以代表企业应对可能出现的刑事法律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法律顾问合作是企业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重要步骤。

归纳成三点建议:

1、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将法律思维融入商业决策,做任何事之前先问“这样合法吗?有刑事风险吗?”

2、理性经营管理,克服赌徒意识放弃“搏一搏”的心态,稳健经营,通过创新和管理提升竞争力,而非法律冒险。

3、健全法务机构,有自己可信的专业律师把关:建立内部法务与外部刑事专业律师相结合的“双保险”模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卿爱国主任讲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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