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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介网站(法律咨询公司)对律师和律师界有什么危害?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浏览次数:15 时间:2022-11-25 17:09
2022年11月22日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卿爱国主任在律所及分所全体会议上建议全体律师杜绝与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法律中介网站、法律网络公司)“暗箱合作”。就当前社会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条件宽松、监管力度不够、经营无序混乱,严重影响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从维护律师行业权益方面提出了几点合理化建议和应对措施,要求与会人员坚持落实执行。
在会议上提到,法律咨询公司(法律咨询服务部、法律中介网站、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网络公司等等),实践中大部分以经营劳动争议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主,以诉讼“掮客”的身份存在,从原本应当由正规律师事务所承接的业务中挤占空间,盘剥利润。因为这些机构从业门槛相当低,没有学历要求,说得不好听小学未毕业也可以开设这些法律机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根本就不懂法律,或稍懂一点皮毛,他们的主要工作和业务就是法律“掮客”,他们通过与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暗箱操作”的形式变相提供有偿诉讼代理,部分青年律师或案源较为紧张的律师依附这些诉讼“掮客”违规代理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为承揽代理服务,对诉讼结果做不实预测,甚至做出“案件交给我们肯定能胜诉,我们关系好,认识某某领导”等不正当手段和承诺,误导客户委托。
其收取代理服务费时随意性大,有的以法律文书费、差旅费、咨询费、办案费等多种名义私有收费,但却不能提供相应发票,个别的还与当事人约定胜诉时按一定比例分成,有些拿了客户的钱既没办事又不退还,有些甚至逃跑,涉嫌诈骗案,造成客户的事情耽误,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误以为这些法律中介也是律师行业人员,败坏了整个律师行业风气和行业形象。特别是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门口抓了几个法律咨询公司人员涉嫌诈骗被判刑,增城区看守所对面多家法律咨询公司也在接刑事案件,与律师合作办案,低价吸引客户与律师事务所竞争,由于客户的分辨能力差,分不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
会议由多位资深律师指出法律中介(法律咨询公司、商务咨询)存在以下危害:
1、大量法律网络公司冒用律师的照片和名义收取网民少量咨询费(10元-200元)后让网民留言或留电话,简单咨询后,又将这些网民所留电话批量卖给合作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扰乱法律服务市场,因为多家法律网络公司联系我所多名律师谈合作事宜后我们才知情,且要求律师先给6.8万-14.8万前期合作费,以骗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钱财,卿爱国律师要求各律师千万不能与这些法律中介合作,既骗钱又不合法。
2、这些法律中介低价拉到案源后,拿走合作费用,降低律师服务的费用,往往雇佣一些社会人员为客户咨询,如果要办案,找一些没有案源的律师,他们中介拿大头,律师拿小部分费用的律师合作,办案质量怎么能得到保障呢,建议客户找律师一定要去律师事务所找,不要在网上留言或留电话,要么直接打电话给律师,拒绝法律中介。
会议强调: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弄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法律网络公司、法律中介)之间的差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从而为自己提供专业、高水平、合理合法的收费标准,从而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二、加大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力度,杜绝律所和律师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律中介网站之间进行不正当业务往来。
三、提醒各律师,平时多留意自己的名字、照片、简介是否被不法法律网络公司利用宣传,对于被不法法律网络公司利用吸引客户和流量的及时发函警告,对拒不改正者进行诉讼索赔,我所及相关律师今年对几十家侵权危害大、拒不改正的法律中介网站:山东中顾法律网、长沙的询律网等提起侵权诉讼,同时也呼吁广大律师平时留意一下,有无法律中介网站利用律师的名义吸引客户。
四、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咨询机构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对已登记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经营中有明显超越经营范围、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视情形扣缴、撤销营业执照,直至取缔。
(作者: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卿爱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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